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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6-00062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6-05-17
文号: 连安办〔2016〕4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
内容概览: 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为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遵照市领导指示和省、市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6年度第二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时效:

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17 00:00

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遵照市领导指示和省、市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6年度第二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内容

(一)政府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各级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二)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三)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5月5日至5月10日(具体行程由带队领导确定后,各巡查组自行与所巡查县区联系)。

三、分组情况

第一组:巡查东海县、东中西示范区

组 长:王从金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何守平   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周 亮   市消防支队防副处长(13775459119)

嵇大伟   市安监局办公室科员(18352810276)

安全生产专家2名(由巡查组自行确定)

联络员:嵇大伟(18352810276)

第二组:巡查灌云县、海州区

组 长:张其兵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经信委副主任

组 员:高新海 市安监局处长(13775440023)

刘  涛 市国土局处长(15896107775)

周余忠 市经信委主任科员(13905138109)

安全生产专家2名(由巡查组自行确定)

联络员:周余忠(13905138109)

第三组:巡查灌南县、云台山景区

组 长:宋雅波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组 员:郭绍进 市安监局处长(13645135085)

茆廷军 市旅游局处长(13775583938)

李海亚 市交警支队副大队长(15805135899)

安全生产专家2名(由巡查组自行确定)

联络员:李海亚(15805135899)

第四组:巡查赣榆区、市开发区

组 长:杨旭东 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组 员:陈吉平 市交通局处长(15951257588)

陈灌南 市港口局处长(15261373369)

陈 强 市安监局科员(13705131225)

安全生产专家2名(由巡查组自行确定)

联络员:陈吉平(15951257588)

第五组:巡查高新区

组 长:胡顺波 市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徐维宏 市建设局处长(13705133299)

滕绍科 市安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676860)

吉文明 市总工会部长(13605133902)

安全生产专家2名(由巡查组自行确定)

联络员:徐维宏(13705133299)

第六组:巡查连云区

组 长:夏  阳 市质监局副局长

组 员:张大群 市质监局处长(13505139861)

刘 忠 市海洋与渔业局处长(18961337238)

辜 建 市安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599688)

安全生产专家2名(由巡查组自行确定)

联络员:张大群(13505139861)

四、巡查方式

听取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巡查不少于2个乡镇(街道)和2个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化工园区和开发区全部巡查,具体由各巡查组视情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在深入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的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巡查工作。各巡查组要按照《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连安〔2015〕15号)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巡查。

(二)各巡查组要围绕《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安〔2016〕6号)要求,突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以科学的方法、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细致查摆问题,客观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切实提高巡查实效。

(三)各巡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四)各巡查组要对巡查结果进行分类整理和梳理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各地通报反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和跟踪督办形成闭环。巡查情况报告、查出的政府和企业问题与隐患清单请于5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贺波,电话:85825328,邮箱:jslyga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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