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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6-00032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6-03-14
文号: 连安监〔2016〕2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6年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览: 各县区安监局:现将《2016年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9日2016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为基本道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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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14 00:00

各县区安监局:

现将《2016年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9日

 

 

2016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为基本道循,坚持预防为主、狠抓治本、夯实基础,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为目标,大力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年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强化监管措施落实,严格执法监督检查,推动企业五落实五到位,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保持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建设。督导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生产车间岗位日常巡查、企业部门专业检查、企业综合检查、外聘专家检查等相结合的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编制各部门、各专业、各车间(场所)、各岗位安全检查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形成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聘请各专业类别专家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巡查巡诊。按照限期整改、停产整改、挂牌督改、关闭取缔方式抓好隐患整治工作。

(二)督促企业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15〕39号),制定完善岗位职工交接班检查和日常巡回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有效的岗位安全检查,并将企业班组岗位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企业监督检查的内容。

(三)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将国家安监总局《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作为对危化企业监督检查重点,并将该目录内容纳入安全标准化、专家检查、执法检查范畴。对照省安监局《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15〕288号)梳理出的七大类49项常见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安监部门定期组织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各层级隐患清单,加强对企业隐患治理督导的闭环管理,确保发现的隐患逐项落实整治。及时跟踪隐患治理进度,针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隐患治理督办机制。

二、促进企业持续提升本质安全

(一)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抓好提档升级。对安全基础条件较好的新建企业,加强指导帮扶,督导企业直接开展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全年力争新增二级标准化企业5家。二是抓好安全标准化有效期满企业重新考评工作。梳理安全标准化有效期满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重新考评申请,按时完成考评工作。 三是抓好安全标准化运行审计工作。对三级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开展审计,对审计发现企业标准化考评弄虚作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的,将取消其安全标准化称号,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同时暂停考评单位考评资质。对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撤销或降低安全标准化等级,并予以社会通告;被撤销三级标准化企业证书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重新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督导企业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并对本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证内容、作业风险分析、作业审批、作业前教育和安全交底、现场监护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坚决杜绝未经审批进行特殊作业、审批过程走过场等现象。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制度不规范、不健全,作业许可不严格、风险管控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对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有效降减企业特殊作业环节生产安全事故,强化企业过程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

(三)巩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专项行动成果。继续盯紧企业本质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项跟踪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提升。推动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升级改造,提高自动实时报警、数据远传、自动切断、安全联锁性能,并保持良好的技术运行状态。按照《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督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安全仪表系统日常维护管理,每个化工集中区要培养1-2家示范企业;对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严格按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仪表系统进行设计审查和建设。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今年必须建立独立安全仪表系统。深化高危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按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目标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尽量减少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数量选择部分危险性较高的间歇式化工反应装置进行扩展试点。抓好安全风险评估,积极配合经信部门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对照《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加强对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对采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安全审查一律不予通过。

三、全力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工作

(一)确保完成油气管道现存已发现隐患整治任务。督导管道企业严格隐患整改五落实,按照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完成时限的序时进度要求,按时完成隐患整治任务。

(二)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配合市油气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各县区油气管道保护和隐患整治工作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各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管道安全巡查,对新发现隐患,及时跟进,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严格控制增量。

(三)提高油气输送管道本质安全。进一步规范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准入管理,完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内容和审查方法,提高审查质量,从源头上杜绝隐患产生,提升油气输送管道的本质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有关制度规范,按照法定职责和上级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进一步严格许可条件和准入标准,规范许可程序,简化审批流程,严格依法审批。对行政许可情况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示。按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狠抓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质量。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严把验收质量控制。对构成一级或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且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建设项目和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项目重点加强核查。对核查发现竣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重新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三)推进化工集中区安全管理一体化建设继续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管理的通知》,督导各县区加快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对园区安全状况实施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推动灌云化工园区按《化工集中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系统验收标准》(苏安监〔2014〕165号)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平台建设,6月底前通过省安委办的考核验收。其他化工集中区要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专项资金,结合本园区实际,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平台建设。

(四)加强部门监管执法联合联动。着力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危化品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监、交通、公安、环保、质监、气象、港口、消防等部门联席会议。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完善落实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沟通交流、信息互享和执法联动。

(五)强化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开展随机抽查和定向督查。2016年重点针对安全三同时和行政许可手续合法合规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企业班组岗位安全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特殊作业规范执行情况、自动控制装置改造和运行情况、化学品仓库罐区整治完成情况等开展重点督查。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许可,以及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或承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等,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六)加强安全监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部门的一企一档管理,全面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依托省、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级建立并及时更新企业基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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