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674/2015-00165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5-02-26 |
文号: | 连安办〔2015〕2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等企业暗查暗访情况的通报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连安办〔2015〕27号关于对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等企业暗查暗访情况的通报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5〕9号)和《关于对全市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的通知》的部署安排,市安委会第七暗访组于2015年2月4日采取四不两直、点面结合的方式对你区内的番禺珠江钢管 | ||
时效: |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连安办〔2015〕27号
关于对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
等企业暗查暗访情况的通报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5〕9号)和《关于对全市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的通知》的部署安排,市安委会第七暗访组于2015年2月4日采取四不两直、点面结合的方式对你区内的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和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暗查暗访,现将暗查暗访情况通报如下:
一、暗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
1.加工车间乙炔瓶与动火点安全距离须确保。
2.起重机械吊装交叉作业要明确警示信号。
3.存放危险气体三个临时库及时纳入整改计划。
4.移动电器使用电线需要绝缘护管固定。
(二)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1.叉车未装安全警示灯。
2.生产车间管道上分析取样口存在滴漏。
3.室外地面上消防栓未保温。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你区认真对照暗访组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采取措施,督促企业立即整改,限期完成,整改期间要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整改情况及时报市安委办。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区管委会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层层组织开展节前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确保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二是要抓好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三同时工作,企业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建设和投入使用要严格标准,及时到位;三是加大对外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力度,尤其要强化对外来单位人员较密集的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监控管理。四是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要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生产安全。五是认真做好安全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