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首页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索引号: 14253674/2015-00057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5-02-06
文号: 连安监〔2015〕1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化工生产企业春节期间停产及节后复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各县区安监局:为严格规范化工生产企业春节期间停产及节后复产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化工生产企业停产和复产过程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编制并严格执行停车方案。拟停产企业要组织安全管理、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相关人员编制切实可行的停车方案,认真组织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落实停车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时效:

关于加强化工生产企业春节期间停产及节后复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2-06 00:00

 

 

 

 

各县区安监局:

为严格规范化工生产企业春节期间停产及节后复产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化工生产企业停产和复产过程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编制并严格执行停车方案。停产企业要组织安全管理、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相关人员编制切实可行的停车方案,认真组织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落实停车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企业在停产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储存装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在企业停产期间,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二、加强库存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的安全管理。春节期间停产化工企业要妥善处理好库存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尽量降低库存量。要落实剧毒品五双管理和技防措施,加强巡查巡检,严防丢失被盗。

三、强化节日期间带班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节日期间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加大生产作业现场、储罐区(仓库)和管线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巡回检查力度。春节期间不停产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做好思想稳定和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重点加强夜间安全巡查,严厉查处睡岗、脱岗、酒后上岗等违章违纪行为。值班值守人员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各县区要督促辖区化工生产企业于2月15日前上报本企业春节期间带班值班人员情况,并加强对企业值班值守和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抽查、检查。

四、认真编制复产开车方案。企业节后复产开车前,要根据停车装置实际状况,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安全开车方案,全面分析开车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企业开车前要组织安全管理、生产技术、动力设备管理等人员,必要时可聘请安全专家,对所有设备设施、管道以及水、电、汽等公用工程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对是否具备安全开车条件进行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报辖区安监局审核备案。

五、认真组织复产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各企业要针对节后复产以及岗位从业人员更换的实际,制定培训教育计划,保证培训时间、培训质量,认真开展复工、换岗等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对培训教育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形成书面记录。

六、切实做好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加强停产期间及复工过程中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化工生产企业八大危险作业规范,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质,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认真落实检维修作业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监护和巡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请各县区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各化工生产企业,填写《春节期间正常生产化工企业汇总表》(附件)于2月15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处。

   

附件:《春节期间正常生产化工企业汇总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6日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


举报(值班)电话 0518-85515976 苏ICP备05002003号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 网站标识码:3207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