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674/2015-00036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5-01-26 |
文号: | 连安办〔2015〕1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各县区安委会,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连云新城、新海新区建设指挥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主线,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措施推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全市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 | ||
时效: |
各县区安委会,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连云新城、新海新区建设指挥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主线,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措施推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全市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扎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显著成绩。
(二)热爱安全生产工作,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任劳任怨。
(三)安全生产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敢于纠正违章违纪的不安全行为和现象,坚决抵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安全责任感强,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全面细致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积极、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并取得实效。积极组织参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准确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科学施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轻事故损失。
(七)本单位事故指标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二、评选方法
(一)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选,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
(二)先进个人登记表每人需附800字申报材料一份,要有真实先进事迹说明。
(三)请各县区及市有关单位于2015年1月28日前将审批后的先进个人登记表(电子版和盖章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邮箱:jslygawb@163.com。市安委会审批后予以通报表彰。过期不报,视为放弃。表格可到市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1.连云港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连云港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登记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