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674/2015-00151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5-01-16 |
文号: | 连安办〔2015〕1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印发省政府张雷副省长在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会议上的讲话通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各县区安委会,市开发区、东中西合作示范区、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连云新城、新海新区建设指挥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印发省政府张雷副省长在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会议上的讲话通知》(苏安办明电[2014]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张雷副省长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 ||
时效: |
各县区安委会,市开发区、东中西合作示范区、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连云新城、新海新区建设指挥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印发省政府张雷副省长在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会议上的讲话通知》(苏安办明电[2014]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张雷副省长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