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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4-00046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4-11-03
文号: 连安办〔2014〕8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督查及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内容概览: 各县区安委会,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连云新城、新海新区建设指挥部:根据《全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委办定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六打六治综合督查及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当地政府联系确定。
时效:

关于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督查及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03 00:00

 

 

 

 

 

各县区安委会,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连云新城、新海新区建设指挥部:

根据《全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委办定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六打六治综合督查及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当地政府联系确定。

二、检查对象

检查县区政府(管委会、建设指挥部)及其2个部门以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每个县2家以上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场所)、每个区(管委会、建设指挥部)1家以上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是前期排查梳理发现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县区政府及其部门

1.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及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行业领域牵头组织部门,建立工作制度。

2.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并定期公开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3.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执法,有计划、有方案、有要求;统一使用省专项行动办公室开发的六打六治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实时录入、实时反馈、及时交办。

4.认真落实双六条规定,逐项对照检查,逐项落实整改。对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处理,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二)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场所)

1.粉尘防爆危险企业违法违规建造厂房、布设生产线、除尘设施行为,不落实除尘、防爆措施,不落实培训、劳动防护规定的问题。

2.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矿山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危化品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3.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4.无资质施工行为,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5.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6.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三)市级牵头部门

按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要求检查。

四、检查分组

分为5个检查组,每组组长、组员及联系人由各检查牵头单位自行联系确定。

第一组:市公安局带队

检查单位:赣榆区政府、连云区政府、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参与部门: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队

第二组:市城乡建设局带队

检查单位: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连云新城建设指挥部、新海新区建设指挥部

参与部门: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

第三组:市交通运输局带队

检查单位: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

参与部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第四组:市安监局带队

检查单位:东海县政府、海州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参与部门: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消防支队

第五组:市安委办带队

检查单位:市级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建设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工作汇报,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对督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整改、抓好落实,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检查组牵头单位,检查组牵头单位将汇总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严格督查。各检查组要认真深入细致开展督查工作,严防检查搞形式、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向所到地区和单位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交属地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组跟踪督办。

(三)认真分析,及时反馈。请各检查组牵头单位将检查时间、检查组成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检查安排于10月29日前报至市安委办邮箱。各检查牵头单位要认真汇总整理检查情况,按要求及时将联合执法情况录入省六打六治信息系统,并于11月5日前将本次综合督查及联合执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邱 卉 

联系电话:85825328 85821300(传真)

邮    箱:jslygawb@163.com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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