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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4-00042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4-09-10
文号: 连安监〔2014〕12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4年连云港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各有关县、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2014〕13号)要求,现将《2014年连云港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县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在依据《关于印发<2014年连云港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监[2014]54号)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
时效:

关于印发《2014年连云港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9-10 00:00





各有关县、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2014〕13号)要求,现将《2014年连云港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县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在依据《关于印发<2014年连云港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监[2014]54号)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娄柏        联系电话:15861298215

传 真:85821300    邮    箱:gksm2012@163.com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3日


2014年连云港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等事故教训,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三、整治重点

1、打击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2、打击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行为,整治一面墙开采问题;

3、打击尾矿库非法回采行为,整治尾矿库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4、打击不执行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行为,整治事故隐患问题;

 5、打击不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行为,整治违反十条规定问题;

6、打击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行为,整治外包工程不规范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30日前)

各矿山企业在前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自查方案,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紧急通知精神和本《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开展彻底的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并将隐患整改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二)互查互评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矿山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联合检查,广泛开展暗查暗访和互查互评,深查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对停产整顿后,经治理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三)督查复查阶段(12月20日前)

市安监局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各县区检查情况,对重点企业和地区进行抽查,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并依法严肃查处。

(四)整治提高阶段(12月30日前)

各县区对本地区非煤矿山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工矿商贸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检查方案,确定整改时限,集中攻坚,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抓好措施落实。各县区要制定简明工作方案,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各类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加强协作,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加强沟通协作,广泛开展交叉检查和暗查暗访,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企业自查情况,对重点区域、部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跟踪台账。

(四)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舆论工具,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媒体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对群众的举报内容认真核查,对违法违规企业在主要媒体上进行曝光,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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