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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4-00027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4-04-11
文号: 连安监〔2014〕4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4年连云港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深刻吸取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引发爆炸事故教训,继续巩固前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成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对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缺补漏,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基础数据库,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互查互评,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管道运行安全。
时效:

关于印发《2014年连云港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4-11 00:00

 

 

各有关县、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连云港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邱 卉        电 话:0518-85825319

邮 箱:gksm2012@163.com

 

附件:《2014年连云港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1日


2014年连云港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吸取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引发爆炸事故教训,继续巩固前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成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对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缺补漏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基础数据库,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互查互评,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管道运行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点检查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穿越市政和民用管线的输油气管道和前期排查中存在隐患的管线。

三、整治内容

(一)是否按照连安办[2014]9号和连安办[2014]16号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管道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否建成了统一、完整的管道分布图和管道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三)安全隐患整改是否落地,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是否落实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四)对穿越公共区域的管道是否进行了普查并建立了档案

(五)管道占压清理情况;

(六)管道上是否装有打孔盗油盗气阀门等破坏装置

(七)管道沿线设置的里程桩、转角桩等标志桩和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八)管道定期巡检情况;

(九)是否有难以发现隐患的隐蔽工程;

(十)管道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管道安全保护及监测装置是否完好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调试;

(十二)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十三)其他可能影响管道安全的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7日前)

各管道企业在前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自查方案,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紧急通知精神和本《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开展彻底的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并将隐患整改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二)互查互评阶段(4月28日-4月30日)

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石油天然气长输油管道进行分段管理、联合检查,广泛开展暗查暗访和互查互评,深查隐蔽致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各县区安监局检查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工矿处

(三)督查复查阶段(5月14日前)

市安监局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各县区检查情况,对重点企业和地区进行抽查,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

(四)整治提高阶段(5月15日-7月31日)

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排查整治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对高后果区域的管线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对存在管道占压和第三方损坏风险点的隐患要限时整改到位。隐患排查及措施落实情况于每月底报送市安监局工矿处和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监管、行业负责的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监管范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检查方案,确定整改时限,集中攻坚,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抓好措施落实。各县区要制定简明工作方案,督促辖区内管道所属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各类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加强协作,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加强沟通协作,广泛开展交叉检查和暗查暗访,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企业自查情况,对重点区段、部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跟踪台账。

(四)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各县区、各企业要通过媒体、走访等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教育,增强群众自觉维护长输管道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能力,共同维护管道运行安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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