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首页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索引号: 14253674/2013-00030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3-09-10
文号: 连安办〔2013〕3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内容概览: 2013年8月31日,上海市宝山区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多人受伤,这是继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又一起涉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涉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时效:

关于开展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9-10 00:00

 

 

 

各县、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3年8月31日,上海市宝山区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多人受伤,这是继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又一起涉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涉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是涉及液氨(氨气)生产、储存、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使用液氨制冷的一般工贸企业,生产液氨、使用液氨的化工生产企业等。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液氨使用与储存相关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压力容器定期检测检验情况。是否按要求对液氨制冷装置中冷凝器、贮氨器、氨液分离器、冷却器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评定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控措施。

(四)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阀、浓度报警器、仪表等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情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情况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等。

 (五)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应急通道设计是否合理、畅通;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六)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9月10日-9月20日)。液氨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二)普查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县、区安监局和有关单位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全面检查,摸清本辖区内液氨从业单位的数量、分布、规模和管理状况。

(三)督查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市安委会组织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液氨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区域督查,并对部分企业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不走过场。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涉氨企业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杜绝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专项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各涉氨企业要制定专项检查表,重点排查管道、阀门、仪表、报警系统等关键部位和应急管理情况,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器材装备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执行五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要自行停产整顿。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县(区)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期间,对存在严重隐患并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要求停产整顿;经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县(区)政府关闭取缔。要加大对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请各县、区将专项检查情况及摸底排查汇总表于9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邱卉         联系电话:0518-85825319

传 真:0518-85821300

邮 箱:gksm2012@163.com

 

附件:液氨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摸底排查汇总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


举报(值班)电话 0518-85515976 苏ICP备05002003号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 网站标识码:3207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