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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07-00009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07-08-20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连政办发〔2007〕16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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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8-20 00:00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连政办发〔2007〕16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

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6〕53号)、《江苏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苏政办发〔2007〕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基础年、企业安全年等专项活动,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等三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完成了安监机构改革,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实现了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和检查巡查制度化、常态化。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十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重特大事故在一定程度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各类事故年均死亡359人,同比下降2%。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按照建设国际性的海滨城市、现代化的港口工业城市、山海相拥的知名旅游城市目标,全力推进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一是安全生产环境复杂。连宁、汾灌、连盐、连徐等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在境内纵横交错;高危行业多,分布面广,全市非煤矿山企业221家,化学危险品生产企业110家,经营企业2000多家;港口码头吞吐能力扩展滞后,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全市还有10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8个煤矿、5000多艘海洋捕捞船只和大面积的森林坟地。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在安全生产方面欠账较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控制能力不强,重大事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三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数占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94%。一些恶性事故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十五期间,全市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安全生产事故27起。2005年我市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为0.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四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够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法、手段有待创新,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需进一步增强。安全科技相对落后。全市安全生产科研机构缺乏,科研投入不够,对安全生产新技术研发、推广、运用能力不强。安全监管执法体制还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安监队伍整体上存在专业知识缺乏,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乡镇尚没有设立独立的安监机构。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执法,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推动安全发展。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初步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65以下,10万人口事故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口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35以下,职业危害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具体目标:

  1.安全生产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6以下;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危险化学品: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建筑: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6人以下;

  火灾(消防):年度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下;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7以下;

  水上交通:死亡和失踪人数下降10%以上;

  农业机械:万台死亡率下降1.8%以上;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捕捞产量万吨死亡率下降10%以上;

  安全生产事故结案率:安全生产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2.安全生产政策体系建设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与《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政策体系和技术管理规范体系,安全生产政策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3.危险源点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2007年底前,市、县(区)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2008年底前,实现市、县(区)、企业监控联网。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体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4.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到2010年,市、县(区)建立独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乡镇(街道)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村(居委会、社区)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和各项制度,基本形成完善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网络体系。

  5.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规划,形成覆盖全市的宣传教育网络。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信息网络、应急救援系统反应运行快速有效。

  6.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初步建立起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危险源点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治理。开展危险源点普查、登记工作,建立市、县(区)危险源点数据库,督促和指导企业对危险源点实施有效监控。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实现市、县(区)、企业联网,逐步实现国家、省、市、县(区)、企业联网。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改活动,加强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政府支持机制;推广使用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准则、监测指标等技术系统研究成果,建立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二)加快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机构与监管队伍建设。整合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公安、交通、建设、旅游、海洋渔业等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监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设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监管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建立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作用,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规划,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宣传教育网络。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将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普及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行业安全管理及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对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行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依托同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缓组织网络,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逐步推进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救援装备的配备,提高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能力。落实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使各行业各企业建立起完善、有效的针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力度。结合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相连接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健全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以及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和重点事故隐患监控监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状况动态分析和事故预防预测制度,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供科学依据。

  (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建立安全生产人才库,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大力培养和使用安全生产技术人才;积极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壮大安全生产专业队伍;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检测检验、监管防范、应急救援、事故分析鉴定等方面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七)加强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年、企业安全年等活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上台阶。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把高危行业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上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积极推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建设。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八)加强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构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推动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规范化,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

  (九)建立职业卫生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专业监督检查装备。开展职业危害登记,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对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机械、轻工和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

  (十)促进安全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和推广普及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及时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存在潜在危险的工艺、材料、装备(产品)。

  四、重点工程

  (一)危险源点监控工程。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07]1号),在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危险源点普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危险源点数据库,绘制危险源点分布图,建立健全危险源点管理制度,落实危险源点监控措施,确保危险源点普查率、监控率达100%。同时,各县区应加大资金投入,于2007年年底前建成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2008年实现市、县(区)、企业监控联网。

  (二)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市、县(区)多个节点的信息发布网络;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各类专用数据库;建立企业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状况、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监管执法等信息数据库或系统;逐步与市应急、公安、消防、建设、交通、质监、海事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实现网上资源的共享,及时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力争做到信息全面、动态准确、监控有力,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防范预警机制。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程。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要承担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等任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程以该中心为核心和纽带,在全市构建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为主体,集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科技、文化、咨询等部门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络。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程。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基础,以提高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解决企业本质安全问题;严把市场准入,解决事故发生的源头问题;整改安全隐患,解决事故发生的苗头问题;提升控制能力,解决事故的预防救援问题,促进全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一般事故压降到最低程度,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依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快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研究,编制实施我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应急救援设备装备,建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种救援机制和力量,做到整合力量,资源共享,理顺机制,全面合作,确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及时、高效、实用。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体系,把安全生产规划、重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层层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严重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有关地区、单位以及主要领导,年终经济社会目标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对安全生产指导、管理、监督的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出资人的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并完善企业、出资人、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会组织、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三)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四) 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加强道路、水上等交通安全监管,坚持开展专项整治。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作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各县(区)也要加大对公益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和重点安全科技项目的投入,加快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企业必须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努力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六)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按照行业危险性的差别,试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奖励等方面。

  (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社区基层组织以及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任何单位、个人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主题词:安全生产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连云港警备区。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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