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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20-00083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5-25
文号: 连应急〔2020〕8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交叉检查评估的通知
内容概览: 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交叉检查评估的通知
时效:

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交叉检查评估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6-01 10:17

连应急〔2020〕82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两评估一通报”制度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连应急〔2020〕31号)要求,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交叉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时间

6月1日至6月20日,各组具体检查时间由主检与受检两地自行协商,并向市局安全生产基础处报备。

二、检查评估内容

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评估,主要依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评估表(企业)》,对照以下12方面逐项评估打分,即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合法合规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现场作业管理、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等。

对乡镇安监所和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检查评估,主要依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评估表(县区、板块应急局)》,对照以下10个方面逐项评估打分,即乡镇(县区局)专项整治方案、营造氛围和信息报送、县局组织推进、乡镇安监所组织推进、审核把关企业方案、督促企业报告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落实建立“一图两卡四清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创新工作等。

三、检查评估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异地检查”的方式,由市局统筹安排,各县区局按照分组具体实施,主要采取听工作汇报、现场检查和查阅台账资料相结合。具体检查乡镇(园区、街道)、企业由主检县区检查组组长随机抽取确定,所选企业要突出冶金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受检县区主要负责衔接乡镇(园区、街道)、企业接受检查及整改、下达执法文书、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与行政处罚等工作。

四、检查评估分组

按照“A查B、B查C、C查D”循环的方式进行异地交叉检查。具体检查分组见附件1。市局适时参加部分县区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县区要认真筹划,精心安排,主检县区检查组组长由各县区分管局长担任,检查组成员由县区局安全生产基础条线监管人员和2名市安委会专家组成。受检县区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保障。检查县区与受检县区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确保交叉检查顺利实施。

(二)认真实施,注重实效。各县区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执法监察能力,确保异地交叉检查取得实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受检县区要及时整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评估分析,及时报送。本次交叉检查,要求对所检查的每个企业、乡镇安监所和县区局,都要打出具体得分。主检县区于6月30日前将检查评估报告、受检县区基本情况汇总(附件2)报市局安全生产基础处,以便全市综合分析评估后通报。检查评估报告要指出受检县区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中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建议等,篇幅不少于3000字。

联系人:娄柏;联系电话:15861298215

附件:1.各县区交叉检查分组安排

2.受检县区检查基本情况汇总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连应急【2020】82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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