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18年2季度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公示
序号 |
违法 类别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 地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
行政处罚 事由 |
行政处罚 依据 |
行政处罚 结果 |
1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连云港市金陵饲料有限公司 |
东海县驼峰开发区 |
91320722703800477A |
郑荣宁 |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 |
责令限期改正,处1.2万元人民币罚款 |
2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灌云和亨玩具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 |
灌云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3号 |
91320723313942218Y |
陈宽鹏 |
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出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 |
责令限期改正,处0.5万元人民币罚款 |
3 |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
连云港思佰润实业有限公司 |
灌南县堆沟港镇黄姚村六组 |
91320724056684675F |
付长芳 |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 |
责令限期改正,处1.5万元人民币罚款 |
4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 |
江苏弘航船业有限公司 |
赣榆区石桥镇九里村 |
913207070850505918 |
侍述海 |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人民币罚款 |
5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 |
连云港奥瑞特木业有限公司 |
海州区新浦开发区东海路12号 |
913207067550581000 |
张 强 |
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六)项 |
警告,并处1.5万元人民币罚款 |
6 |
安全生产拒不执行指令类 |
连云港源晨食品有限公司 |
连云区高公岛柳河村 |
913207036649429565 |
惠春生 |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 |
警告,并处1.1万元人民币罚款 |
7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 |
开发区朱敏鞭炮店 |
开发区范庄芙蓉路72号 |
92320791MA1W3RRBXB |
朱 敏 |
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责令限期改正,处1.75万元人民币罚款 |
8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 |
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徐圩新区西陬山矿区 |
91330600762518068Q |
章东耀 |
未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并处2万元人民币罚款 |
9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 |
连云港金銮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高新区振兴路4号 |
91320706569157862D |
王金陵 |
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 |
责令限期改正,处1.2万元人民币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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